市民线下购物欲“7天无理由退货” 部门:需经营者自愿承诺
2025-05-16 16:14: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谢玉妹 实习生俞周一杰)近日,网友林小姐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求助,称在篮球比分直播:市惠安县螺城镇八二三街的一家美容店购买总价2180元的美容产品后,因网络评价不好萌生退货念头,但遭到店家拒绝。【 林小姐购买的美容产品(东南网记者 谢玉妹 摄) 5月12日,林小姐致电记者说,她购买的产品包含面膜、精华液等,均未拆封,是应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但店家以产品无质量问题为由不予退款。当日,记者到惠安走访涉事腾胜美容店。该店负责人喻小姐回应,店内产品均为合格备案产品,无质量问题,可给林小姐更换产品,但无法退款。 随后,记者就线下购买美容产品退款问题咨询螺城镇市场监管所。该所执法中队陈队长介绍,法律层面上,线下交易与网络主流平台交易不同,通常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遵循“经营者自愿承诺”原则。若无质量问题,退换货主要靠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解决。陈队长表示,工作人员会前往店内核查产品情况,并及时回复林小姐。 5月14日下午,记者从林小姐处得知,螺城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到美容店查验产品备案信息和检测报告,确认产品进货渠道正规,并无质量问题。 “工作人员教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确认质量无问题后,我打消了顾虑,取消退款申请,选择继续在该店接受服务。”林小姐说,感谢工作人员调解,让她学到了辨别产品真伪的知识,以后消费更有底气了。 对此,螺城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决策时应保持理性,切勿因冲动消费或片面的网络评价盲目跟风购物;购买美容护肤类商品前,务必仔细了解产品成分、功效及适用肤质等信息,避免因产品不适合自己而产生退换货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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